蒸汽鍋爐系統由鍋爐本體,多種
鍋爐輔機設備以及儀表閥門組合而成。分汽包是其主要的輔機設備之一,蒸汽鍋爐分汽包是什么?鍋爐操作證一類和一級有何分別,楊工為您介紹。
一、蒸汽鍋爐分汽包
分汽包是自然循環鍋爐中最重要的受壓元件,分汽包的作用主要有:
1、是工質加熱、蒸發、過熱三過程的連接樞紐,保證鍋爐正常的水循環;
2、內部有汽水分離裝置和連續排污裝置,保證鍋爐蒸汽品質;
3、有一定水量,具有一定蓄熱能力,緩和汽壓的變化速度;
4、汽包上有壓力表、水位計、事故放水、安全閥等設備,保證鍋爐安全運行;
鍋爐操作證現行的規定是按級的,老的是按類。鍋爐操作人員分為I、II、III級,其工作范圍如下:
1、I級,額定工作壓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額定蒸發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鍋爐,以及額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;
2、II級,額定工作壓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鍋爐,以及熱水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;
3、III級,額定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鍋爐。
注1:III級鍋爐操作人員可以從事II、I級鍋爐操作人員的工作,II級鍋爐操作人員可以從事I級鍋爐操作人員的工作。
注2:對于申請單一爐型(如有機熱載體鍋爐、立式手燒爐、余熱鍋爐、油田注汽爐等)的鍋爐操作人員,其考核內容可以有所側重,并且在其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》上限定操作的爐型范圍。
注3: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,可以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中的資格項目中注明其級別,表述為III級(高級)、II級(中級)、I級(初級)。
司爐分為四類,見下表:
Ⅰ類 蒸汽鍋爐;熱水鍋爐;有機熱載體爐
Ⅱ類 工作壓力小于等于3.8MPa的蒸汽鍋爐;熱水鍋爐;有機熱載體爐
Ⅲ類 工作壓力小于等于1.6MPa的蒸汽鍋爐;額定功率小于等于7MW的熱水鍋爐;有機熱載體爐
Ⅳ類 工作壓力小于等于0.4MPa且額定蒸發量小于等于1t/h的蒸汽鍋爐;額定功率小于等于0.7MW的熱水鍋爐
以上簡單介紹了蒸汽鍋爐分汽包及鍋爐操作證一類和一級的區別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如果您需要采購鍋爐,維護保養鍋爐或者有其它鍋爐相關問題,均可咨詢楊工。